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: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会是全体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,是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,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、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。
第二条:本会的宗旨
(一)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(二)带领全院同学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培养、自我服务,走全面成才之路,使之成为“有理想、有文化、有道德、有纪律”的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世纪人才。
第三条:本会的任务
(一)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、和共产主义教育,提高同学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,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,帮助学生健康成长。
(二)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多层次的思想、学术、文化交流,开辟第二课堂,加强用学们综合素质训练。
(三)积极开展纪律教育,提倡并发展院内民主,帮助同学们树立热爱学院、建设学院的主人翁责任感,培养其自立、自律、自强的精神。
(四)做学校和学院各级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,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,反映同学的建议、意见、和要求,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:凡取得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籍的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的在册本科生,均为本会会员。
第五条: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对本会人员的工作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;
(三)对学生会的一切工作和决定有咨询、讨论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;
(四)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习、科技、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。
会员应履行的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正确领导,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第三章 组织制度
第六条: 本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,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第七条: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。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。特殊情况下,须由院学生会委员提议,经学生会联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(含三分之二)人数同意,报请学院党委批准,可延期或提前举行。
第八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职责
1、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;
2、讨论决定本会工作的方针及任务;
3、修改和批准本会章程;
4、选举产生院学生会委员会、主要学生干部;
5、讨论决定本会的其它重大事项。
第九条:院学生代表大会由学院各班级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。
第十条: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时,与会代表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,大会有效;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,表决有效。
第十一条:院学生会委员会为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,在工作中代表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会。
第十二条:院学生会委员会职责
1、选举产生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;
2、审议、批准常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;
3、监督、检查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;
4、答复学生代表大会的提案。
第十三条: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职责
1、执行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;
2、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,完成本会基本任务,实施工作计划;
3、筹备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,并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;
4、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学生干部联席会议;
5、讨论任命各部门负责人。
第十四条: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
1、每一任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任期为二年,任职期满后自动离任;
2、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,院学生会部长及部长以上级干部应由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;
3、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由上任常委会提名,报学院党委批准;
4、各部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,报常委会批准。
第十五条:学生会下设秘书处、学习部、生活部、体育部、女生部、文艺部及各类学生社团,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,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,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。
第十六条:学院学生会、年级中心组和班委会构成本会的三级组织机构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七条: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委员会所有、修改权归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所有。
第十八条: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有效。